监管出手重罚的案例越来越多,这是近半年来,不少市场从业者向财联社记者表达的直观感受之一。
3月12日,至少包括国光电气、思科瑞、超越科技以及莱茵生物等上市公司公告董事长、实控人或被实施留置、立案调查以及处罚,这类公告还在增多。从重从严的监管定调很鲜明。
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实现监管全覆盖,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再到证监会主席吴清近日再次明确,要依法从严监管市场,瞪大眼睛,对问题机构、问题企业强化早期纠正,对各类风险及早处置,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重点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重点严打,特别是对一些触碰底线的,比如造假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都要严厉打击。都可明确感知到。
数据显示,“零容忍”态势下,2023年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公司创新高。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157家A股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较同期的不足百家,数量大幅增加,其中财务造假罚单金额千万甚至上亿元。
除了数据的变化,处罚力度、金额变重变多也体现在一些典型处罚个案上,其他还包括思创医惠、起步股份、华铁股份、华讯方舟等公司。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也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行为,坚决让违法者“牢底坐穿”,让造假者倾家荡产。
思创医惠:对公司及责任人员累计罚款近1亿元,是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罚没款金额1907万的5倍以上;对其中3名责任人员罚款1350万,最高罚款750万,人均罚款高达450万,超过人均年薪10倍。
起步股份:合计罚款7700万,特别是按新《证券法》对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2000万,最高罚款1000万,超过旧法罚款上限16倍;对责任人处以最高10年市场禁入。
华铁股份:精准打击“关键少数”,华铁股份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决策实施,为“首恶”必严惩,对其个人拟根据双重身份,多项行为合并计算处以高达8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华讯方舟:根据处理结果,证监会对此种违法行为持续、横跨新旧法实施期间的案件一律适用新《证券法》从严从重处罚。例如新《证券法》将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最高量罚金额从6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证监会对华讯方舟从重处800万元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员处4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在一些受访的法律界人士、市场从业人员以及专家学者看来,近期的监管发声以及实际发出的行政处罚、立体式追责等体现了强监管的氛围。
也有监管人士向记者表示,近期这些案例只是一部分,对造假者既施以高额罚款,又剥夺继续担任高管资格,不仅令其“倾家荡产”,还要断送职业生涯,可以看到证券监管执法绝非“罚酒三杯”,更不是破财免灾、一罚了事。证监会对以身试法的造假者重拳出击,打到不敢再犯,让其受教训、长记性。特别是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从严重处,一抓到底,绝不姑息。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市场关注的为何此前有不少案例行政处罚似有力度不足的感觉,经过记者多方采访,一方面是由于受执法周期影响,部分案件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所查处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目前随着这类案件的逐步加快处理完毕,新《证券法》正在发挥更强的作用,比如新法不仅有限制任职的“资格罚”,还增设限制买卖的“交易权限罚”最高终身禁止交易,使违法者永无机会踏足资本市场。
另一方面,部分公司刻意隐藏造假痕迹,违法手段隐蔽且多样,既有虚构业务,又有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等,都对立案调查核实情况,产生了不少阻碍。
根据处罚决定书,思创医惠造刻意隐藏造假痕迹,“借道”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涉案金额巨大,欺诈发行可转债非法募集资金8.17亿;违法手段多样,既有虚构业务,又有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监管部门对公司及责任人员累计罚款近1亿元,是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罚没款金额1907万的5倍以上;对其中3名责任人员罚款1350万,最高罚款750万,人均罚款达450万,超过人均年薪10倍。
从罚没金额来看,证监会坚决让违法者“倾家荡产”;达到非法募集资金在1000万以上的欺诈发行罪的刑事追诉标准或虚增金额超过利润总额30%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事追诉标准,一旦罪名成立,涉案人员均将面临刑事追责;对“首恶”处以10年市场禁入,彻底断送职业生涯,再也无法兴风作浪。
根据处罚决定书,起步股份违法手段隐蔽,利用内部核算系统虚构购销业务;虚增占比高,连续三年虚增收入3.6亿、虚增利润1.3亿,最高虚增比例超过50%;欺诈发行情节恶劣,以财务造假手段欺诈发行可转债,非法募集资金5.2亿。本案合计罚款7700万,特别是对4名责任人按新《证券法》共计罚款2000万,最高罚款1000万,超过旧法罚款上限16倍;对责任人最高处以10年市场禁入。
可以看到,从处罚结果来看,监管意在将“害群之马”清出资本市场;强化立体追责,叠加打击效应,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首恶”或将面临刑事追责。在处罚过程中,也体现无论多么隐蔽的造假手段,证监会将坚持“穿透式”监管,刺破虚伪“面纱”,狠抓到人直击痛处;无论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一旦有半句“假话”欺骗投资者,都将受到严惩重罚;无论是发行股票还是可转债,发行人“申报即担责”,凡是企图上市“圈钱”的造假者,不仅要连本带利“吐出”利益,还要付出沉重经济和自由代价。
证监会坚持对恶性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刑事、民事全方位立体化打击的监管思路已非常明显,“说假话”“做假账”“藏真话”的违法者必会遭受“人财两空”的结局。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华铁股份“舞弊”叠加“错报”,开展虚假贸易,虚增收入、利润,两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亿元、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两年近4000万;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少计资产减值损失1.4亿元,致使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连续四年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额累计达184亿,最高年份金额占当期净资产233%,华铁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也未在相应年报中予以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可以看到,本案违法情节复杂多样,涉及人员人数众多。综合考量违法情节和公司整改情况,拟对华铁股份处罚800万元,对公司及责任人合计处罚2630万元。
证监会精准打击“关键少数”,华铁股份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决策实施,为“首恶”必严惩,对其个人拟处以高达800万元巨额罚款,同时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使其“永无翻身之日”,杜绝再次兴风作浪可能。对于其他责任人员精准追责,使另外13 人付出代价。
华讯方舟案更是被卷入隋田力“专网通信”系列骗局,通过伪造无商业实质的智能自组网业务和雷达等业务,以形式验收和虚假汇款形成资金闭环构造真实业务“表象”,合计虚增营业收入高达43 亿,虚增利润11亿。同时连续三年违规对外担保且未按规定披露,最高金额占当年度经审计净资产超300%。2022年6月17日,华讯方舟被强制退市。
此案有两大特点值得关注:一是违法行为连续,根据处理结果,证监会对此种案件一律适用新《证券法》从严从重处罚。例如新《证券法》将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最高量罚金额从6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证监会对华讯方舟从重处800万元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员处400万元罚款,并处10年市场禁入,对其他未勤勉尽责董监高均纳入处罚范围。
另一方面,以监管措施、违纪通报、刑事移送等多角度践行立体追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有效惩处。证监会此前表态称,对于此类债务高企、诚信坍塌、苟延残喘的上市公司,将会持续监管、坚决出清,以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称,对于不断试探监管底线、无视法律红线的造假者,证监会将其列入重点盯防对象、时刻提高警惕、针对性加强日常监管,致力根治“旧病顽疾”,处罚与教育结合,杜绝惯犯、累犯出现的可能,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此外,后续将加强与公安机关衔接配合,坚决“亮剑”,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主体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待违法者的还有民事索赔、刑事惩戒等追责链条,进一步配合投资者大力追偿挽损,让造假者“人财两空”。
证监会主席吴清近期还表示,严把IPO准入关,加强上市公司全过程监管,坚决出清不合格上市公司,这是近来市场比较直观的感受。据了解,近三年,申请上市的企业否决和撤回比例逐年上升,分别为35%、44%、52%,一定程度上说明申报企业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上市态度不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