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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4816号】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市汽改水道路恢复工程沥青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09-09 18:32:48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市汽改水道路恢复工程沥青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市汽改水道路恢复工程沥青采购项目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平公资采2024816号-1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市汽改水道路恢复工程沥青采购项目000是19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70#a重交沥青约420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

  1.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登陆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 ,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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