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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体系和方法提出相应的规划思路和方法

时间:2024-10-23 05:22:19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基于深圳市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规划管理需要,提出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和专项详细规划两个层次的编制体系,结合案例对不同层次规划的编制内容和任务进行详细探讨,可为与深圳条件相似的城市提供借鉴和参考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27号),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建设工作,住建部于2015年5月26日印发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但是由于全国范围内各城市规模、发展情况等存在较大差异,《指引》并不能有效指导所有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由于大城市、特大城市以及超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普遍较大,仅在市级层面编制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并不能准确确定综合管廊建设路由,无法有效指导下阶段综合管廊工程设计。

  为此,本文基于深圳市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规划管理需要,对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体系和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规划思路和方法,旨在从不同层次为深圳市综合管廊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指引,相关经验可为与深圳条件相似的城市提供借鉴和参考。

  根据《指引》,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内容包括:规划可行性分析、规划目标和规模、建设区域、系统布局、管线入廊分析、管廊断面选型、三维控制线划定、重要节点控制、配套设施、附属设施、安全防灾、建设时序、投资估算、保障措施等十四部分。

  根据各部分内容的关系和侧重点,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一面两线三点”,其中“一面”是指管廊建设区域分析,“两线”包括管线入廊和管廊线路系统布局研究,“三点”包括综合管廊重要空间节点、建设时间节点和管理政策要点。

  深圳市共划分为八个区和两个新区,分别为宝安区、龙岗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市域总面积约1997平方公里。

  从改革开放之初至2015年,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深圳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已从不足3平方公里增长到975平方公里。与国内大城市相比,深圳市城市建设用地占城市面积的比例最高,达到了49%。与国际大都市相比,深圳市建设用地比例仍然较高,超过香港、新加坡、伦敦、巴黎等城市。

  深圳市各区之中,福田区建设用地比例最高(69%),龙华区次之(64%),大鹏新区最低(12%)。可以看出,深圳市整体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较大、占比较高,各区建设用地规模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对专项规划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受规划范围、基础资料、规划思路等因素限制,仅在深圳市市级层面编制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无法准确确定综合管廊建设路由和入廊管线,也不能精确控制重要节点、配套附属设施布局和投资规模,不能直接和有效指导下阶段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因此,参考其他领域较为成熟的专项规划编制体系[3,4],将深圳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次进行编制。

  其中,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重点在市级层面考虑综合管廊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在整个市级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干、支线综合管廊整体布局和系统构建,重点对管廊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管廊建设总目标和规模、管廊建设区域、入廊管线分析、管廊系统布局、建设管理模式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是指导全市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一般在区(或街道)级行政区、城市重点地区或特殊要求地区编制,在较小的尺度内对各类综合管廊(包括缆线管廊)路由、纳入管线、断面设计、配套设施、附属设施、三维控制线以及重要节点控制等内容进行详细研究,是综合管廊设计的直接依据。

  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专项详细规划两个层次的相互关系是逐层深化、逐层完善的,是上层次指导下层次的关系,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是专项详细规划的依据,起指导作用;而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是对总体规划的深化、落实和完善。同时下层次规划也可对上层次规划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调整,从而使综合管廊规划更具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匹配,其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评价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的策略和目标,合理布局综合管廊系统的重大设施和路由走向,制定综合管廊主要的技术标准和实施措施,并对城市市政工程系统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

  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与城市详细规划相匹配,从综合管廊系统角度对城市详细规划中各市政专业规划进行分析。同时依据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具体布置规划范围所有的综合管廊路由、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提出相应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实施措施。

  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市级道路交通及相关市政管线专业规划相衔接。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从市级层面确定城市综合管廊系统总体布局,保障全市综合管廊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合理确定入廊管线种类,形成以干线管廊、支线管廊、缆线管廊等不同层次主体,点、线、面相结合的、完善的综合管廊体系,并对区(或街道)级行政区、城市重点地区或特殊要求地区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提出针对性的指引,指导下层次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度至少应达到城市主、次干道路深度,并提出管廊标准断面形式、道路下位置、竖向控制的原则和规划保障措施。

  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一般在区(或街道)级行政区、城市重点地区或特殊要求地区编制,以城市详细规划为依据。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结合各区域实际情况对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确定的干、支线综合管廊路由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增加对缆线管廊布局研究,细化、量化各路段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类型和数量,以此对各路段综合管廊进行详细断面设计,并深化、细化三维控制线和重要节点的控制要求,对各路段综合管廊沿线配套和附属设置进行选址和布置,依据详细断面设计估算投资规模,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深化与落实各路段综合管廊保障措施。工作深度应达到城市支路深度,并对各类综合管廊位置、纳入管线、断面设计、配套设施、附属设施、三维控制线、重要节点控制、投资估算等内容进行详细研究,为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提供直接依据。

  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指标和内容提出规划控制要求或提炼规划说明书中重要结论的文件;附件可包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集、现状调研报告和专题报告;其中现状调研报告和专题报告可根据需要编制。综合管廊系统专项总体规划应同步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规划文本内容包括:总则、依据、规划可行性分析、规划目标和规模、建设区域、系统布局、管线入廊分析、管廊断面选型、三维控制线划定、重要节点控制、配套设施、附属设施、安全防灾、建设时序、投资匡算、保障措施、附表等。

  规划图集宜包括三部分:规划成果图、规划分析图和规划背景图。其中规划分析图中部分图纸需要采用GIS数据分析技术生成。

  规划成果图主要包括:综合管廊建设区域指引图、综合管廊建设现状图、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图(远期)、综合管廊系统布局规划图(远景)、综合管廊分期建设规划图、配套设施(综合管廊监控中心)布局规划图(远期)、综合管廊施工方法选择示意图(远期)、综合管廊近期建设规划图、综合管廊标准断面选型图、综合管廊在市政道路下位置示意图、重要节点竖向及三维控制示意图、结合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综合管廊示意图、对市政专项规划调整建议图等。

  规划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述、解读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发展概况、相关规划解读、综合管廊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管线入廊分析、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分析、综合管廊系统布局规划、管廊断面选型、三维控制线划定、重要节点控制、配套设施、附属设施、安全防灾、建设时序、投资匡算、规划实施策略及政策保障措施、附表等。

  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文本结构与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基本一致,但内容深度有所区别。

  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图集以规划成果图为主,规划成果图目录与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一致。但相对于总体规划层面较为详细,主要详细表达综合管廊的线路、竖向关系、在道路下的位置、附属设施布局等内容,对每条管廊应绘制断面图,断面规划深度宜达到方案设计。规划背景图以及规划分析图以插图方式纳入说明书中。

  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说明书结构与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基本一致,但内容深度有所区别,如增加缆线管廊系统布局,断面方案说明,配套设施选址、三维控制具体要求、投资估算等。

  《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属于专项总体规划层次,从市级层面确定了不同综合管廊建设分区和十五个优先建设区,包括一个自贸区(前海-蛇口自贸区),两个基地(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深圳湾总部基地),三个重要更新区(福田保税区、车公庙片区、八卦岭-笋岗片区),四个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坪山中心区、福田中心区、北站商务中心区),五个新城(空港新城、光明凤凰城、坂雪岗科技城、阿波罗未来产业园-大运新城、国际低碳城)。

  结合电缆隧道、轨道交通、新改扩建道路、地下空间开发、新建市政干管、老旧管线类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全市综合管廊系统布局,远景规划形成由六大系统构成的“手掌式”向外伸展的“大系统大网络”格局。其中,近期(至2020年)规划开工建设综合管廊296.8 公里,远期(至2030年)规划建设综合管廊520.5公里,远景(2031以后)规划建设综合管廊890.1公里。

  《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仅进行综合管廊标准断面概念设计,规划中提出在下层次详细规划编制中完善管廊断面的具体设计方案。规划方案提出11种矩形标准断面和3种圆形标准断面。根据收纳管线的差异,矩形标准断面分为单舱、双舱、三舱、四舱结构,圆形标准断面分为单舱和多舱结构。

  针对缆线管廊布局,仅提出规划指引和建设区位建议。具体指引为:考虑到采用缆线管廊可能存在管理冲突、容量有限、火灾风险等问题,不建议在全市层面大规模推广缆线管廊,可考虑因地制宜、有选择地使用采用缆线管廊。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缆线管廊:

  c)两类缆线根及以下的中压电力电缆和9孔及以下通信管道)且满足两类缆线分侧布置需求;

  《大鹏新区地下综合管廊详细规划》属于专项详细规划层次。《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中规划大鹏新区无优先建设区,宜建区面积约7.6平方公里。在此基础上,详细规划结合城市用地、发展分区、开发强度、城市更新等要素,对大鹏新区内综合管廊建设区域进行详细分析,细化大鹏新区综合管廊建设分区。规划葵涌片区、大鹏中心片区为优先建设区,面积16.8平方公里;坝光生物谷、新大片区、溪涌、土洋、官湖、南澳为宜建区,面积37.88平方公里。

  《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中提出大鹏新区远期建设3条综合管廊,总长8.4公里;远景综合管廊系统形成“V”字形布局形式,总长42.3公里。详细规划中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部分路由建设时序,适当增加系统规模,提出远期规划7条综合管廊形成“组团内成网成片,组团间独立布局”的布局形式,总长16.9公里;远景规划增强组团间综合管廊系统联系与衔接,建设综合管廊57.0公里。

  详细规划中根据不同综合管廊纳入管线的具体情况,对各路由综合管廊的断面进行详细的设计,可作为工程设计的直接参考依据。

  缆线管廊主要敷设在大鹏新区新大片区,该片区新建道路为次干道,人行道宽度为2~4米,不足以敷设干、支线综合管廊。采用内断面规格为1.7米X1.35米的断面,对应16根及以下中压电力电缆和12孔及以下通信管道。总共规划布局缆线大鹏新区缆线管廊系统布局示意图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中没有提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体系,无法满足大型城市综合管廊规划管理的需要。本文建议大城市、特大城市以及超大城市在尊重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特征的基础上,充分分析城市发展现状,衔接各专业管线、地下空间、轨道交通等专项规划的基础上,采用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分层次规划体系,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谋划城市综合管廊发展蓝图,构建安全、高效、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城市综合管廊系统,切实指导综合管廊具体实施和建设。作者:刘应明 黄俊杰 朱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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