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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4-10-21 15:12:13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2024级四年制本科学生大一至大二在南浔校区就读,大三至大四在钱塘校区就读;2024级三年制专科学生在南浔校区就读;2024级两年制普通“专升本”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学生在钱塘校区就读(除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外);2024级两年制普通“专升本”联合培养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相关高职院校报到,报到地点以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通知为准,详见当年入学须知。

  我校培养的本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

  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负责

  )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

  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单科成绩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志愿调剂: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中外合作办学的录取办法按照本章程普通类招生录取规则执行。中外合作办学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一)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二)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机器人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三)地理信息科学、金融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工程、国际商务、商务英语、翻译

  ,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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